新闻资讯

解析博物馆设计的建筑规范

发表时间:2017-05-05 11:50:47

  一、博物馆设计 分为大、中、小型。大型馆(修建计划大于10000㎡)通常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博物馆;中型馆(修建计划为4000~10000㎡)通常适用于各体系省厅(局)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(地)博物馆;小型馆(修建计划小于4000㎡)通常适用于各体系市(地)、县(县级市)局直局博物馆和县(县级市)博物馆。

  二、藏品库区和陈设区修建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。大、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该少于100年,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该少于50年。第1.0.4条 博物馆修建有必要契合乡镇文明修建的计划规划请求,并应反映地点区域修建艺术、科学技术和文明开展的先进水平。

  三、博物馆修建设计有必要与完好的工艺设计相配合,满意藏品的保藏保管、科学研究和陈设展览等基本功能,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。

  四、对古修建的改建设计有必要契合各项文物法规,坚持原有修建面貌,并应满意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请求。藏品仓库以新建为宜。

  五、博物馆修建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,尚应契合现行的《民用修建设计公例》(JGJ37)以及国家和专业部分公布的有关设计标准,标准和规则。

服务热线:
400-058-8658
全球展台搭建
业务咨询